太和县2024年上半年第一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4〕1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阜阳市教育局统一要求,现将太和县2024年上半年第一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太和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分为两段:
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至4月19日,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其中,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6月28日,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其中,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应统一选择此时段进行网上报名(即6月17日至6月28日17时)。
特别提醒:2024届毕业生只能参加6月份的教师资格认定;专升本和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本次认定。
二、认定范围对象
面向全县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太和县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太和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持有有效期内太和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太和县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阜阳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申请人必须具备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其中之一在太和县,方可在太和县进行申请认定。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2024年4月8日至4月19日17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以红色字体提示“报名成功”,同时生成报名号。
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使用帮助”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报名时需上传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二)体检时间
符合在太和县教育局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请在2024年4月22日--5月10日到太和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健康路县医院南大门东侧),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体检表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
提醒:1.周一至周六体检中心正常上班,周日和法定假期休息,请合理安排时间。2.体检当日早晨,要求空腹、不饮水,并于前3日不饮酒。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
2024年5月7日--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确认地点
太和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太和县工四路与兴业路交叉口西100米)。
3.确认所需材料: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太和县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③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①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5)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太和县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需正反面打印在1张纸上),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本次体检结果可用于2024年上半年的两次认定)。
(7)近期1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与资格认定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版,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要使用正规证件照,不允许使用自拍照和过度PS的照片)。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四)资格认定
太和县教育局根据教师资格专 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太和县教育局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等待邮寄。申请人务必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五、其他事项
(一)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流程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市、县(市/区)教育局,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四)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六)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申请人务必关注并及时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以免错过机构工作安排。
(七)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咨询电话:8210082 8662196,有关事宜请关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太和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太和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附件: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docx |
附件: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docx |
附件: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小学).docx |
原文标题:太和县2024年上半年第一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太和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e4c74f24aad4ac4290552957cb0f1e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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