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注意事项、范围及学历条件
重要提示: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及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考生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一)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严禁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违反规定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面试。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面试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报名操作。
3.未参加2024年上半年笔试,且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须重新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已参加2024年上半年笔试,且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无须重新注册。
4.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因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尽量避免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
(3)拨打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010-82345677,进行密码重置。
5.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注:照片为系统自动判定,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的格式及大小上传。)
6.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页面显示“待审核”,经过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后,页面显示“待支付”,网上缴费成功后,页面显示“支付成功”,则面试报名全部完成。(注:请使用IE浏览器并及时清空缓存以便查看网报审核状态。)
7.考生报名基本流程为:查询笔试成绩-笔试通过考生-直接登录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专业)-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并确认-等待网上审核-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考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面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8.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师〔2013〕9号)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要求,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应符合文件规定的年龄要求和身体条件。如考生通过面试后,在认定过程中因体检结论为“不合格”而无法获得教师资格证,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河北省户籍或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已毕业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考。(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含3+2)专科及5年一贯制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可在廊坊市报考。(注: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在毕业后报考。)
4.在河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当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条件、程序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5.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学历条件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须是招生管理部门、省教育行政部门“双向备案”生源)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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